2026年9月27日,应学生无码
中德法学研究所邀请,德国明斯特大学公法与宪法理论教授Prof. Dr. Oliver Lepsius以《通过设置标准解释宪法: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独特范式》(The 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s Peculiar Pattern to Interpret the Constitution through the Setting of Standards)为题,为第182期“中德法学论坛”作学术讲座。

讲座海报
本次论坛由学生无码
教授、中德法学研究所所长(公法)徐凌波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路平新、学生无码
副教授张慰、蔡琳,安徽大学学生无码
讲师陆一爽,学生无码
准聘助理教授金健、姜秉曦以及苏州大学王健学生无码
师资博士后方逊与谈。学生无码
、中德法学研究所部分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徐凌波教授对Lepsius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主讲人的学术经历与主要研究领域。Lepsius教授长期从事宪法学、国家法与法律理论研究,其研究尤其关注宪法解释方法、宪法法院的制度角色以及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关系。

徐凌波教授主持讲座
Lepsius教授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的制度定位切入,指出《德国基本法》将联邦宪法法院置于司法权体系之中,明确其首先是一个裁判具体案件的法院,而非能够主动解释宪法的机关。然而,在德国宪法实践中,联邦宪法法院的作用早已超出个案裁判。由此,Lepsius教授提出了讲座的核心问题:一个原则上只能在具体案件中解释宪法的法院,为何能够逐渐取得对宪法具有一般意义的解释权威?他以“标准设置权”(standard-setting power)概括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独特作用。在他看来,联邦宪法法院既不同于通过制定一般抽象规范行使权力的立法机关,也不同于仅仅将既有法律适用于个案的普通法院。其真正具有特色之处,在于法院能够在宪法文本与个案裁判之间形成一套具有一般化效力的“标准”(standards)。这些标准一方面来源于对《基本法》的解释,另一方面又超越具体案件,对今后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产生持续影响,从而形成了一种介于法律创制与法律适用之间的特殊权力形态。

Oliver Lepsius教授主讲
随后,Lepsius教授结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决的论证结构,对这一机制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种较为稳定的判决方法。在进入具体案件之前,法院通常首先抽象阐述相关宪法条款的内容、目的以及由此产生的审查要求,形成“标准部分”(standards section),此后才进入“涵摄部分”(subsumption section),将这些标准适用于案件事实。Lepsius教授以德国基本权利判例的发展进一步说明这一过程,并对其中存在的“历史与语境”的丧失问题进行了反思。
主讲环节结束后,与会老师分别展开与谈。路平新副研究员从美国宪法理论中的“中介原则”出发,指出其与Lepsius教授所讨论的宪法“标准”虽源于不同法传统,却都揭示了宪法文本与具体裁判之间存在一个由司法建构形成的中间层次,而这一层次在不断抽象化、体系化后可能逐渐脱离其原初的事实与历史语境。

路平新与谈
张慰副教授进一步追问了“标准”这一核心概念的规范性质,它究竟应被理解为对宪法原则进行具体化后形成的一般规范,还是主要体现为宪法法院判决本身所具有的确定性与拘束力。

张慰与谈
蔡琳副教授从中国指导性案例制度出发,指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性案例中提炼“裁判要点”的做法,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通过判决形成一般化“标准”的方式具有一定相似性。她由此追问,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之所以形成“C.I提出一般标准、C.II具体适用”的判决结构,是否与《基本法》本身的规范结构有关。

蔡琳与谈
陆一爽讲师围绕“标准设置权力”的权力性质提出追问,这一权力究竟应被理解为宪法法院司法权或监督权的一部分,还是已经具有某种类似修宪权的功能,能够在实质上改变《基本法》的规范内容。

陆一爽与谈
金健助理教授围绕比例原则、规范审查与基本权利主体三个方面作了评论。他指出,比例原则近年来在中国公法、民法和刑法研究中均受到广泛关注,但在本土适用过程中已形成与德国模式并不完全相同的分析结构。与此同时,我国法律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规范审查机制。

金健与谈
姜秉曦助理教授进一步追问了“语境化”方法本身的边界。在主张将宪法判决重新置于其历史、社会与政治条件中理解时,法学研究者究竟应当把语境化推进到何种程度。此外,是否存在被认为较为成功、值得作为典范的标准设定案例,例如Lüth案。

姜秉曦与谈
方逊博士后围绕标准与判例先例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如果二者的区分建立在一定相似性的基础上,那么联邦宪法法院判决中的C.I“标准设定”与C.II“个案涵摄”是否会相互影响,并应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方逊与谈

Lepsius教授向中德所赠书
本次讲座在与会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讲座结束后,Lepsius教授还向学生无码
中德法学研究所图书馆捐赠相关学术著作,为研究所师生今后的德国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文献支持。

与会人员合影
文编:李宁锡
摄影:陈雪莹